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许某等4人在菲律宾绑架施某一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根据判决,被告人许谋限、张新怀、林志松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罚15年,并处罚金25万元;邱宗衍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0万元。上述人员需共同退赔因此给受害人施某造成的损失3020万元。
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显示,2019年7月,上述4名被告人伙同许士奇(男,29岁,福建晋江深沪人,身份证号350582199206146033,在逃)、庄滨滨(男,31岁,福建晋江青阳人,身份证号350582199009170034,在逃)携带事先准备的若干枪支、面具、口罩、眼罩、手铐等工具,驾驶一部黑色丰田商务车至被害人施某居住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内,强行控制并对受害人实施绑架。其后,许士奇多次联系被害人施某家属,以伤害被害人为要挟,迫使被害人施某家属通过银行转账陆续支付共计人民币3040万元赎金后将被害人施某释放。
在中菲两国警方密切配合下,2019年9月2日,菲律宾警方在菲抓获张新怀、林志松、邱宗衍3人;同年9月5日,许谋限在国内被中国公安机关抓获。目前许士奇及庄滨滨仍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