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月9日,菲律宾两名立法者周三提出一项措施,寻求通过合理化和标准化全国所有机构的停车费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促进一般福利。
达沃市第一区议员保罗·杜特地(PaoloDuterte)和本格特省(Benguet)议员埃里克·叶(EricYap,译音)在其法案的解释性说明中表示:“由于缺乏规范停车费的立法,允许停车经营者继续表现出反消费者的做法,因为消费者别无选择,只能签订这些粘性合同。”
他们表示,除了高昂的停车费之外,运营商还行使免责权,尽管他们向客户收取了昂贵的费用,但却免除了委托给他们的机动车的损坏或损失。
他们还表示,政府的政策是优先考虑公共安全和公共福利,以及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和促进一般福利,同时允许合理的投资回报。
众议院第5671号法案,也被称为“停车运营和收费管理法”,旨在规范各种机构,如住宿、商业服务、食品服务、卫生服务、零售服务、教育机构包括独立停车企业的停车位和停车设施的运营和收费,并规定对其违规者的处罚。
保罗·杜特地表示:“为此,国家应颁布措施,保护利用企业经营者提供的停车设施的消费者免受不合理的停车费用的影响。”
保罗补充道,鉴于该国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包括现场或面对面交易的回归,一旦驾驶者访问一个特定的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商场、医院、学校、餐馆和其他商业建筑,停车位就成为一种基本设施。
与此同时,叶议员表示,虽然一些对消费者友好的机构不向顾客收取停车费,但有些机构却向顾客收取不合理的昂贵停车费。他补充道,这通常会导致消费者对停车费用的混淆,即使是那些具有相同性质或业务的机构,其停车费用也可能不同。
该措施涵盖了所有覆盖机构的停车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摩托车和汽车等所有类型的车辆。
任何违反第5671号法案规定的机构或个人将被处以不低于10万披索,但不超过30万披索的罚款,或被暂停或取消商业许可和执照,或两者兼而有之,这取决于法院的酌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