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央行提醒:1000菲币内交易可使用硬币付款
当地时间10月26日,菲律宾中央银行(BSP)提醒公众,目前流通的硬币应被接受为现金交易的付款或找零。
菲央行表示,其建议符合央行“促进硬币有效再循环的更广泛努力”。
它补充道:“硬币的低效流通阻碍了硬币作为交换媒介的使用,也可能导致特定地点的人造硬币短缺。”
菲央行提醒称,1披索、5披索、10披索、20披索和25分新系列硬币都是法定货币,可用作商品和服务的支付。
此外,根据菲央行第2006-537号公告,1000菲币内的交易可用1披索、5披索和10披索硬币进行支付(当时尚未发行20披索硬币),而25分硬币及更低面额的硬币可用于支付不超过100披索的交易。
菲律宾央行鼓励公众继续使用他们的硬币来支付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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